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七年前的七月七

2010年正曆的七月七日, 在農曆上剛好是二十四節氣中的小暑, 夏天最熱的一段從今天開始. 臺北的氣溫在前幾天飆破了攝氏三十八度. 想起離家的那天, 淡水山上的白色雞蛋花看起來都有點無精打采. 我在七月七的這天開始寫著, Band 在早上跑完晚上表演的曲目後, 剩下的時間閒得無聊, 兩個吉他手在發呆時彈起了十幾年前熱門Sixpence None The Richer "Kiss Me"的旋律....很甜, 很可愛的一首歌.. 然後哼著哼著, 想到前幾天聊的, 對城市的感情, 城市的記憶, 接著, 發現今天是七月七日, 已經很多年都忘了的, 七月七日...

七年前的七月七日, 我還未滿二十, 但那是我十九歲時戀人的二十歲生日... 七年候突然想起了這個巧合的七, 七, 七...

都說夏天是故事的季節, 可能因為夏天的陽光和風讓人捨不得就待在家裡, 出了門, 有了interaction的機會, 故事也就有了萌芽的機會...夏季是Basil, Thyme, Rosemary等Herbs茂盛的季節, 若能熟成它們的香甜, 那我也就打算相信夏季是讓故事萌芽蓬勃的肥沃土壤中少不了的一樣重要元素吧.

好, 我們現在在肥沃土壤的拼圖裡有了一個季節, 接下來我談談場景吧. 與其說單純的聊場景, 不如說說我對不同城市的態度. 1998年我飛到了Vancouver, 2003年拉著夏天的尾巴到了Ottawa, 2005年開始, Toronto幾乎是我的第二個家. 那一個人要怎樣愛上一個城市? 我想只是氛圍好像還談不上是愛, 就像對一個女孩一樣. 你必須要和一個城市相談, 然後讓這些談話成為你和這城市第一開始的記憶, 也是故事開始的前言. 然後在一個城市裡的人, 街頭, 公車, 商店慢慢被你信賴並用來構築精神生活網路的時候, 你就會開始慢慢有一些以這個城市做為場景的故事. 至於愛上, 我想就像幾乎所有有關於愛的情況一樣, 在你不注意時它就狡猾的寄居在心裡茁壯, 而若你真想知道你究竟愛了多少的話, 那就要等這愛離開了, 或你離開了, 才能瞭解. Love is universal in some aspect.

今天的場景是Vancouver, 也許以後靈感來了會寫Ottawa, 或Toronto, 甚至Montreal和Kingston, 但既然敲了門的是七年前的七月七, 那我也就從善如流吧...

2003年的Vancouver, 我十九歲, 是一個愛做夢的人. 如果說藝術的產生是一種理想主義的具體化的話, 那我在2003年做的夢應該跟我那個年份的攝影作品和音樂有些切不斷的連接. 那年我走到那裡都帶著相機, 在高中校區裡大部份的時間都待在暗房和音樂教室, 在小小的暗房裡放了音響, 忘了有多少個午餐休息時間都是在那小房間裡聽著Miles Davis, Wynton Marsalis, 和著D-76或T-Max黑白顯影液的味道, 只開著紅色的安全燈渡過的. 藝術細胞的萌芽是在那之前的多年以前, 但它們的確在那年, 那個靠海的城市裡豐腴了許多.

那年高中最後一個學期要結束之前, 學校的Band Director 找我去聊天, 說其實我可以考慮去申請像McGill, U of T 或UBC的faculty of Music. 美術老師則親手做了張卡片, 問我為何不去試著申請 Emily Carr 或 OCAD讀攝影. 當然他們沒能說服我, 卻也都把那年唯一的Music Award跟Photography Award 頒給了我. 最後, 我為了少一些不能兩全其美的遺憾, 把照片借給了想申請Emily Carr 的同學去當做他申請用的Photography Profolio, 讓他順利的被錄取了.

2003年的Vancouver, 我十九歲, 是一個即將要遠行的年輕戀人. 記得那年畢業典禮後的暑假,我每天早上起床從Surrey Central Skytrain Station上車, 一路坐到Downtown的Burrard Station. 然後再散步大約十五分鐘到我十九歲時那個戀人在Jarvis 上面靠Robson St. 的住處去找她. 快一個小時的車程, 我總凝神望著窗外, 但也因為路途中腦裡不停的思念而忘了沿途的景象. 那年夏天, 我早上在她睡著的床邊讀著她沒興趣也看不懂的書, 她張開眼睛時每天看到的是膝蓋上放著書看著她的我, 起床就套上我的T-Shirt去刷牙洗臉. 每天在加拿大西岸溫柔的陽光下, 我們會從Robson沿著Davie St. 也許中午吃拉麵, 或要排長長的隊才吃得到的希臘菜. 然後散步到English Bay, 沿著沙灘跟海水的交界, 並肩踩在淺淺的海水裡走著, 分吃一球冰淇淋, 在回去途中去Starbucks, 我看書發呆, 她看我, 和學著我發呆的模樣. 那年, 原本怕苦喝咖啡要加三份糖的她, 學我學到自己也變得除了黑咖啡什麼也不喝. 那年也一起去看了在English Bay的firework competition, 散場時的人潮擠滿了從海邊到Skytrain Station的路, 若不緊緊牽著手靠在一起就會被人潮衝散. 七年前的那個五六月, 每當想念她時不會寫情詩的我就用左手寫她的名字, 在她生日的前一天寫到了一千次, 裝在玻璃瓶裡, 和一枚刻上我的名字的銀戒指, 在七年前七月七那天English Bay的黃昏, 要她閉上眼, 幫她套上銀戒指, 把玻璃瓶放在她懷裡. 那年離開前約定了Christmas回來看她, 單身時一向堅強獨立的她紅著眼眶送我到門口, 要我走出門別回頭再看她了, 因為會哭出來...
故事說到這裡打住...建議再聽一次Sixpence None The Richer 的 "Kiss Me", 說不定你也會想到一些很久以前發生的, 甜甜的故事..

上週末回去前有點拖到時間, 走得很趕...我在山路下坡快要到北投時看著北投的夜景, 在車窗後試著自言自語的說出來自己的思緒, 像每次讀很現代的中文新詩一樣... "其實我想, 看看已經過去的人生26個多的年頭, 我算是受到老天和別人相比下不公的眷顧, 非常的幸福". 有不少個朋友跟我說過, 很羨慕我擁有到現在為止, 在他們多年前窩在圖書館書堆裡時, 我可能在海裡游泳, 可能在音樂廳的後臺打Bow Tie warm up準備上場, 可能在拍照洗照片, 或在一個美麗的城市裡用生命寫一個自己是主角的故事...

後來, 在我思緒中偶爾會浮現的Vancouver, 總好像是彩色的, 有點夢幻像電影一樣...自己在那城市多年前留下的故事現在因為Sixpence None The Richer想起來時, 用旁觀者的角度去看, 好像也覺得說...一個人有過這樣的人生和故事, 其實不管後來怎麼了, 好像都已經比太多太多人幸福多了...
所以, 跟隨命運的腳步, 隨時在生活和生命中找靈感和感動, 並隨時感謝!!

(手稿撰寫始於七月七日, 完成於七月十一日)

2 則留言:

Anita Yang 提到...

你真的很幸福~擁有過很多很棒的回憶。讀著你的文字的同時,我也掉進記憶的旋渦裡,努力拼湊19歲的自己,那個天真的以為努力就能改變世界的自己,但卻踩著單調乏味的步調前進的自己。

很喜歡你的文字,字裡行間有旋律有影像,讓人忘了是在閱讀還是在看電影。

最近好嗎?有留在台灣發展的計畫?

Ryan Chan 提到...

我想我是很幸福的啊, 就希望以後也能有很多的回憶讓我去一直覺得自己很幸福!! :)
叛逆是永遠不嫌太晚的, 只是年紀越大成本越高就是了....但我自己是一直到現在都不曾放棄過叛逆的念頭... 妳也可以有很棒的故事啊, 如果妳願意去挑戰很多大大小小的Status Quo的話..
謝謝妳來讀, 如果不討厭一些有時候很灰色或帶髒話的文字的話, 歡迎常來!! :)
最近還好, 剩兩個多月就要退伍了, 應該明年考完LSAT就隨時可能再出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