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4日 星期六

下雨的動物園

"初次見到妳時候 陽光燦爛海風輕輕吹送 人群沖不散妳我 偷偷等待妳回頭的笑容"--- 吉他手D, 一首他還沒想到名字的歌.

在最後一個和弦的餘音完全消散在樂器室過後幾秒, 吉他手D張開他的小眼睛看著我.

"所以, 你覺得怎樣?" 他指的是, 他新寫完但是還想不到歌名的歌.
"好像副歌沒有特別的明顯喔? 我回答....聽起來是一首很夏天的弦律
"我想要就這樣讓這個速度, 輕輕的旋律繼續下去, 然後最後 fade out"
"嗯...像永遠唱不完一樣...? 不過Live的話會比較不好做吧" 我說
"或許我該想個比較明顯的ending?"
"看你啦! 我是覺得還不錯聽"

上週的討論在這裡結束, 吉他手D握著木吉他, 注視著他夾在書寫板上的手寫譜, 再次陷入了他近兩週常見的, 失心的沉思.

從下著雨的動物園離開到了天母東路上的Starbucks找到落地玻璃邊有沙發的位置點好飲料坐定時, 今天下的大雨已經停了. 離和朋友約好的晚餐時間還有兩個多小時, 於是就掏出了草稿紙交代著最近想著的事情... 一個人在下雷陣雨時大老遠去動物園淋雨散步看動物, 好像有點怪怪的, 但這留到等一下再說吧...決定先和著這今天第三杯的黑咖啡, 聊聊關於吉他手D的事情.

吉他手D陷入失心狀態是三週前的那個"陽光燦爛海風輕輕吹送"的星期六, 更準確的說, 應該是那天我們停好車走往沙灘的路上. 同行的那女孩穿著白色的T-Shirt, 黑色的吊帶短裙, 往沙灘的路上頑皮的一個人伸平了雙臂試著平衡自己, 走在用來分隔馬路和人行道的水泥塊上. D他看著前方的那女孩的背影, 笑了. 從那時開始, 他就開始常常發呆, 並每天抱著吉他和夾著白紙的書寫板埋頭寫著歌, 說要送給那女孩.

"其實說真的, 你也真他媽的不容易, 到了我們這種年紀, 你還能有衝動做這種事." 我是這麼對他說的.
"我也很久沒有這種衝動了. 但我真需要一個知音... 你看歌詞, 你懂得那種你在默默注意著一個女孩子的背影, 然候她偶然轉頭發現你在看她, 對你輕輕的微笑那種感覺嗎??" 他抱著吉他說...

我心裡想著....天啊...真是青春無敵....我們都什麼年紀了, 不是早就跟社會說好這已經是我們回不來的過去, 也笑著不到二十的小弟弟們的天真嗎? 我指的是上週那個十九歲的小弟弟練團聽著我們唱歌就又哭了起來, 然後大家笑成一團的事情...

D比我大一歲左右, 我總想著, 在我們這種年紀的男人其實多少都會把事情想得更多更複雜. 然後越在意就越不敢去奢求擁有些什麼, 至少有個人能讓我們發呆思念就很不錯了... 但其實我們也都不說, 總拿喝酒時低級的Man's Talk來搪塞需要熱鬧的空氣, 和隱藏自己帶點灰色的孤寂心境.

團員們這幾週都拿這件事情逗D, 他也不能自己的讓大家的玩笑得到最大的效果...變得很敏感, 善妒, 很容易開心很容易落寞... 想著上週去Spoon de Chop 的前兩天那女孩決定不來時, D那努力掩飾失落的苦笑...我寫著, 也笑了.
想, D真是個幸福的傢伙, 在快三十的年紀裡還能有這麼偶發的青春殘存.

看看自己....昨天提早回家, 在家門口迎接我的是這星期日晚上Broken Social Scene演唱會的票. 非常的期待, 非常開心, 到家一開電腦就跑去打開之前A寄給我的Youtube Link, 卻也沒能順利的抵抗像烈酒在體內揮發一樣那種週期性的, 散發惡臭的, 無來由精神上的疲累. 晚上六點多時, 好幾個月沒有聯絡的老朋友打電話來, 邀我今晚去Clubbing. 說五個男的, 邀了十五個女孩子同行, 說這麼久沒見到我了, 我也該露個臉跟那十五個女孩子炫耀一下我極具市場競爭力的那六塊腹肌... clubbing跟我絕緣好久了, 現在真的覺得自己老了, 懶了... 沒有衝動和力氣去應付太吵雜的環境和太複雜的場面. 想著, 去了也只是一個人安靜喝酒吧, as always... 不會想去跟那十五個不認識的女孩子有什麼交集, 更別說讓她們摸我的肚子... 但是想去見見老朋友, 不過.....

十點多朋友打電話來問我會不會到, 我老實說自己其實有點累有點down. 今夜想在家就單單純純的和自己安靜的說說話, 小酌. 拜託了朋友幫我跟其他老朋友, 說下次一起約吃飯好了. 夜裡一個人想著事情, 聽說明天會下雨...但也就打算什麼都不管了, 要去動物園慢慢的一個人散步, 就算是在雨裡..也好, 這樣我就去找人最少的步道淋點雨, 看看木柵的天空...

在從淡水往木柵的路上, 讓A聽"Kiss Me"時聯想到的張懸的"喜歡"不停的重覆了一個小時. 雨在我下圓山交流道上了建國高架橋的時候下了下來. 我看著擋風玻璃上的雨刷左右反覆一邊咀嚼著歌詞的每一個字, 思考著A的聯想... 下了萬芳交流道, 真正傾盆的雷陣雨就急著落了下來.

什麼東西會驅使一個二十七歲的男人選在下雨的星期六中午獨自一個人開一個小時的車大老遠跑去動物園散步呢? 前幾天在想著, 人家都是選在Weekend帶小孩全家人去看動物, 我是一個27歲男人留著鬍渣帶著全機械底片相機跟筆記本一臉心事的去散步, 好像怎麼樣想都跟動物園不太搭得上關係. 不是在意別人怎麼想, 只是對著無來由的衝動有一點點的好奇. 途中BonBon打來聽說她弟弟自己帶自己去動物園看獅子, 老虎, 大象的時候, 覺得她弟弟很可愛...

說不定只是覺得人群是個太麻煩的東西, 就會想要去看看那些動物的表情. 但下雨天, 動物們都一臉無聊的樣子, 睡的睡, 躺的躺. 貓頭鷹沒有睜開他的眼睛過, 河馬還是一動不動的泡在水池裡把自己偽裝成超級大塊的滷肉. 我撐著傘但鞋子還是濕透了, 一個人在河馬區旁邊的賣店裡看著雨連續喝了兩杯黑咖啡... 其實那個疲累感沒有比較舒緩, 我想應該是今天的動物園跟我理想中的落差太大.

我自己慢慢分析著...也許理想中, 下雨的動物園應該要是個沒有什麼人, 只有灰灰的天空, 濕濕的地板, 跟不會說話的動物們. 那樣也許我就能趁沒有人的時候隔著玻璃跟猴子說些其實不需要什麼回應的話, 對樹獺扮個鬼臉, 或在犀牛的圍欄外, 雨裡跳一支不成形完全沒有節奏感的獨舞.

我在雨勢變小了以後撐著傘離開了賣咖啡的小店, 然後在非洲動物區對著隔著玻璃, 看起來也是滿臉心事的狒狒說著我平常挑著沒有說的, 有些許不同的寂寞... 有些關於我到現在為止我認知的生命 in general, 有些是近期的心事... 就相信牠聽得懂, 就相信牠的不回答是一種貼心的溫柔...

我們真的是用土做的, 少了塊骨頭... 其實永遠也長不大, 管不好自己, 有時也會孩子一樣心慌...因為怕融化所以就常常忍著不流淚, 每次忍不住流了淚回頭看自己就覺得自己好像又多殘缺了一些..我借用著別人寫得漂亮的話小聲的對著牠說出聲音來... 牠安靜的看著我聽著, 像以前我養的那隻Hamster一樣... 至於近期的心事, 我想想決定還是把它挑出來, 就當做我和那狒狒之間的秘密...等該說了, 再說吧...

星期日晚上, 我在往演唱會場地的途中思量著兩件事情....一是我的人生第一次Broken Social Scene live Concert..其實現在的我再怎麼說都也只屬於所謂的"getting to know them" 階段, 但A介紹我的幾首歌歌詞都讓我有著, 好像要認識一群從沒見面的老朋友的感覺. 一個人去聽演唱會的優點是, 不管怎樣的感動都確確實實是自己的... 你有更多的空間去仔細感受那個Atmosphere, 聽歌詞的expression... 另一件事是.. 擔心著演唱會結束時散場的失落感, 又是夜, 又是臺北市的街頭...

一進場就叫了兩個Shot 的Whisky on Rock, 像簡訊裡說的, 滿場的加拿大人, 加拿大的氛圍讓我不能自己的深深開始思念著Toronto, 活動進行的間歇, 聽他們用帶著腔調的中文喊著, "謝謝!! Taipei!" 聽Brendan Canning 說早上起床對著鏡子唱歌的事情... 我就想起了自己在加東的那些年間, 想起了在Toronto的那些時間. 我想歌是這樣的, 當你走在生命的路上, 也許會偶爾不自覺的用某首歌bookmark了某一段時間, 或某一個故事... 說不自覺的原因是因為, 你可能在多年以後偶然的聽到了那歌, 想起了某年某月的某一日...

Keyboard 彈起"Lover's Spit"的前奏時, 我已經喝了三個Shots 的Whisky, 一個Shot的Vodka, 跟兩瓶啤酒... 但還是很興奮, 很清醒..說來慚愧, 到現在為止我能完全把歌詞一字不漏背起來的也只有"Lover's Spit", 並不刻意的, 只因自己對這歌詞, 弦律不想細說的共鳴. 但我想, 這次不會不自覺吧, 我打算用 "Lover's Spit" 來Bookmark我2010在臺灣, 思念著加拿大, 思念著Toronto的夏天...

離開十天前的這個下午, 喝著黑咖啡慢慢跟自己交待完這幾週來的一些想法... 週末開始時精神上的疲累還在, 但也多了一點點其他的感動, 兩者混雜成一種無聲的落寞平靜....

然後......我開始認真想要選一個吹著微微海風的下午, 在一個遙遠的海岸, 撿貝殼, 然後慢慢寫一封長長的也許給誰, 或給自己的信... 畢竟說穿了, 有時候總想著自己的贅言囈語寫給人讀到底是分享還是分擔...那又是不是該像前陣子聊到的, 成熟禮貌的把那些想著的, 想說的, 也許會給人灰色的, 尷尬的, 甚至混亂的, 仔細挑出來, 和著烈酒像一直以來一樣, 自己一仰而盡, 然後看著星空時, 把紅著的眼眶歸咎於夜裡的微醺...

2010年7月10日 星期六

七年前的七月七

2010年正曆的七月七日, 在農曆上剛好是二十四節氣中的小暑, 夏天最熱的一段從今天開始. 臺北的氣溫在前幾天飆破了攝氏三十八度. 想起離家的那天, 淡水山上的白色雞蛋花看起來都有點無精打采. 我在七月七的這天開始寫著, Band 在早上跑完晚上表演的曲目後, 剩下的時間閒得無聊, 兩個吉他手在發呆時彈起了十幾年前熱門Sixpence None The Richer "Kiss Me"的旋律....很甜, 很可愛的一首歌.. 然後哼著哼著, 想到前幾天聊的, 對城市的感情, 城市的記憶, 接著, 發現今天是七月七日, 已經很多年都忘了的, 七月七日...

七年前的七月七日, 我還未滿二十, 但那是我十九歲時戀人的二十歲生日... 七年候突然想起了這個巧合的七, 七, 七...

都說夏天是故事的季節, 可能因為夏天的陽光和風讓人捨不得就待在家裡, 出了門, 有了interaction的機會, 故事也就有了萌芽的機會...夏季是Basil, Thyme, Rosemary等Herbs茂盛的季節, 若能熟成它們的香甜, 那我也就打算相信夏季是讓故事萌芽蓬勃的肥沃土壤中少不了的一樣重要元素吧.

好, 我們現在在肥沃土壤的拼圖裡有了一個季節, 接下來我談談場景吧. 與其說單純的聊場景, 不如說說我對不同城市的態度. 1998年我飛到了Vancouver, 2003年拉著夏天的尾巴到了Ottawa, 2005年開始, Toronto幾乎是我的第二個家. 那一個人要怎樣愛上一個城市? 我想只是氛圍好像還談不上是愛, 就像對一個女孩一樣. 你必須要和一個城市相談, 然後讓這些談話成為你和這城市第一開始的記憶, 也是故事開始的前言. 然後在一個城市裡的人, 街頭, 公車, 商店慢慢被你信賴並用來構築精神生活網路的時候, 你就會開始慢慢有一些以這個城市做為場景的故事. 至於愛上, 我想就像幾乎所有有關於愛的情況一樣, 在你不注意時它就狡猾的寄居在心裡茁壯, 而若你真想知道你究竟愛了多少的話, 那就要等這愛離開了, 或你離開了, 才能瞭解. Love is universal in some aspect.

今天的場景是Vancouver, 也許以後靈感來了會寫Ottawa, 或Toronto, 甚至Montreal和Kingston, 但既然敲了門的是七年前的七月七, 那我也就從善如流吧...

2003年的Vancouver, 我十九歲, 是一個愛做夢的人. 如果說藝術的產生是一種理想主義的具體化的話, 那我在2003年做的夢應該跟我那個年份的攝影作品和音樂有些切不斷的連接. 那年我走到那裡都帶著相機, 在高中校區裡大部份的時間都待在暗房和音樂教室, 在小小的暗房裡放了音響, 忘了有多少個午餐休息時間都是在那小房間裡聽著Miles Davis, Wynton Marsalis, 和著D-76或T-Max黑白顯影液的味道, 只開著紅色的安全燈渡過的. 藝術細胞的萌芽是在那之前的多年以前, 但它們的確在那年, 那個靠海的城市裡豐腴了許多.

那年高中最後一個學期要結束之前, 學校的Band Director 找我去聊天, 說其實我可以考慮去申請像McGill, U of T 或UBC的faculty of Music. 美術老師則親手做了張卡片, 問我為何不去試著申請 Emily Carr 或 OCAD讀攝影. 當然他們沒能說服我, 卻也都把那年唯一的Music Award跟Photography Award 頒給了我. 最後, 我為了少一些不能兩全其美的遺憾, 把照片借給了想申請Emily Carr 的同學去當做他申請用的Photography Profolio, 讓他順利的被錄取了.

2003年的Vancouver, 我十九歲, 是一個即將要遠行的年輕戀人. 記得那年畢業典禮後的暑假,我每天早上起床從Surrey Central Skytrain Station上車, 一路坐到Downtown的Burrard Station. 然後再散步大約十五分鐘到我十九歲時那個戀人在Jarvis 上面靠Robson St. 的住處去找她. 快一個小時的車程, 我總凝神望著窗外, 但也因為路途中腦裡不停的思念而忘了沿途的景象. 那年夏天, 我早上在她睡著的床邊讀著她沒興趣也看不懂的書, 她張開眼睛時每天看到的是膝蓋上放著書看著她的我, 起床就套上我的T-Shirt去刷牙洗臉. 每天在加拿大西岸溫柔的陽光下, 我們會從Robson沿著Davie St. 也許中午吃拉麵, 或要排長長的隊才吃得到的希臘菜. 然後散步到English Bay, 沿著沙灘跟海水的交界, 並肩踩在淺淺的海水裡走著, 分吃一球冰淇淋, 在回去途中去Starbucks, 我看書發呆, 她看我, 和學著我發呆的模樣. 那年, 原本怕苦喝咖啡要加三份糖的她, 學我學到自己也變得除了黑咖啡什麼也不喝. 那年也一起去看了在English Bay的firework competition, 散場時的人潮擠滿了從海邊到Skytrain Station的路, 若不緊緊牽著手靠在一起就會被人潮衝散. 七年前的那個五六月, 每當想念她時不會寫情詩的我就用左手寫她的名字, 在她生日的前一天寫到了一千次, 裝在玻璃瓶裡, 和一枚刻上我的名字的銀戒指, 在七年前七月七那天English Bay的黃昏, 要她閉上眼, 幫她套上銀戒指, 把玻璃瓶放在她懷裡. 那年離開前約定了Christmas回來看她, 單身時一向堅強獨立的她紅著眼眶送我到門口, 要我走出門別回頭再看她了, 因為會哭出來...
故事說到這裡打住...建議再聽一次Sixpence None The Richer 的 "Kiss Me", 說不定你也會想到一些很久以前發生的, 甜甜的故事..

上週末回去前有點拖到時間, 走得很趕...我在山路下坡快要到北投時看著北投的夜景, 在車窗後試著自言自語的說出來自己的思緒, 像每次讀很現代的中文新詩一樣... "其實我想, 看看已經過去的人生26個多的年頭, 我算是受到老天和別人相比下不公的眷顧, 非常的幸福". 有不少個朋友跟我說過, 很羨慕我擁有到現在為止, 在他們多年前窩在圖書館書堆裡時, 我可能在海裡游泳, 可能在音樂廳的後臺打Bow Tie warm up準備上場, 可能在拍照洗照片, 或在一個美麗的城市裡用生命寫一個自己是主角的故事...

後來, 在我思緒中偶爾會浮現的Vancouver, 總好像是彩色的, 有點夢幻像電影一樣...自己在那城市多年前留下的故事現在因為Sixpence None The Richer想起來時, 用旁觀者的角度去看, 好像也覺得說...一個人有過這樣的人生和故事, 其實不管後來怎麼了, 好像都已經比太多太多人幸福多了...
所以, 跟隨命運的腳步, 隨時在生活和生命中找靈感和感動, 並隨時感謝!!

(手稿撰寫始於七月七日, 完成於七月十一日)

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獨角獸, 理想國

" '沒有心' 老人說. '不過你的心終究也會消失, 心消失後既沒有喪失感, 也沒有失望. 無處可去的愛也會消失. 只留下生活. 只留下平靜而悄然的生活' "

"對, 我的影子和剩下的心一起被埋掉了. 雖然你說心這東西是像風一樣的, 但更像風的其實是我們吧? 我們什麼也不去想, 只是通過而已. 既不會老化也不會死去."

---村上春樹, "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

離開前打了電話給咖啡店預留了我寫東西的位置, 路上堵車. 從民權西路下MRT後急忙跳上計程車要司機趕八點前到, 偏偏司機又走錯路. 遲到了幾分鐘有那麼一點點的惱. 確定我要的位置還保留著後, 點了黑咖啡, 出店門口連抽了兩根菸心情才平靜下來到可以動筆的程度.

今天傍晚從淡水離開往台北的時候, 仍舊一如往常的看著觀音山旁遠方淡水河出海口的暮色. 黃昏淡水的天空, 常常是血紅色的, 尤其是在太陽剛剛落下的三十分鐘內, 天空常像是被潑上未凝結的血液一般. 河邊的步道旁, 榕樹下總有一對對的情侶看著夕陽. 而這景象我想從我的前世就開始持續著吧... assuming there is reincarnation..

前幾天吹奏完樂器在往台北的路上, 我在深綠色巴士裡拉鬆領帶, 解開白襯衫最上面三顆鈕釦, 然後帶著一點疲勞靠在椅背上看著一樣顏色的天空裡不知道要往哪裡去, 慢慢消失在雲層裡的飛機. 整段路程裡, 一句話也沒有說..

忘了自己什麼時候開始有了看著天空的習慣...為思緒所亂徹夜未眠日出前的深藍天空, 酒醉未醒有點模糊的晴天清晨陽光特別刺眼的天空, 下午雷雨欲來時深灰色悶悶的天空, 傍晚飄著連續下好幾天梅雨的台北天空, 或夜裡沒有光害隱約聽得到狼嗥的山上, 滿天都是星星的夜空. 我覺得天上最浪漫的, 是飛機, 雲朵, 和星星. 好像它們都帶了些metaphor, 飛機是夢想與故事, 雲朵是無意識的漫步, 星星則是千萬年前的古老啟示. 在攝氏38.1度的今天下午, 我去看了海邊的天空, 坐在能讓潮水淹沒腳踝的海邊石頭上讀著Kafka的絕望, 卻想著Marquez式的氛圍. 在天上飛過的飛機數到第七架時, 想著, 也許就這樣抱著一點孤寂, 一點哀愁, 一點平靜然後在這石頭上任由風吹日曬雨淋的坐上千年, 看著天空, 看著潮汐漲退, 看著雲朵, 也許還見證了人類的死滅和輪迴. 那歌是這樣寫的, "雲只是白色的菌種, 在你城外的島嶼漫步"... 但我卻還在想著什麼是 "你生生死死的陽光下的陰柔"...

在極度務實, 講求效率和利潤第一的高度發展資本主義社會中, 過度的浪漫, 過度無關資本現實的思緒好像都成了一種Deviance. 人們被訓練著去拋棄第六感官的心, 也被訓練著去學會忘記過去. 我想說不定這能被稱為是高度資本主義社會所促進, 刺激的進化吧. 那我們還是總想著過去, 想著愛慾, 想著浪漫的極少數不就像是一群被進化遺忘了的孩子們嗎?

這一週以來, 我都在想著這件事情, 所以每天夜裡帶著這思緒閉上雙眼時, 就會看見獨角獸的形象, 分不清哪個是思緒的實體, 哪個是夢境. 確定的是, 我不管睡醒或睡著, 這幾天都持續的想著關於獨角獸, 沒有一天例外, 不知道跟Pablo Piccaso 畫中的Minotar有沒有一點點的共通性.

今夜的第三杯咖啡...不過Unicorn跟Minotar是相差還蠻多的兩種神話動物吧...

在我記憶中讀過關於獨角獸的紀錄, 牠長得像馬, 性情暴烈, 絕不可能被活捉. 在鼻梁中間長了一支角, 牠用這角來攻擊其他的生物. 據說這角磨成的粉可以治百病, 解百毒. 喝Unicorn的血則是會受到永世的詛咒...在Scotland, Unicorn被看做是一種高貴的聖獸. 很多人想要出高價取得牠的角, 也有更多人用別種的角來冒充Unicorn角再來高價出售.

如果你/妳也是在這高度資本主義中不合時宜, 浪漫過頭的異類, 那你/妳會怎麼去定位自己? 假設你/ 妳是在一大群馬中的獨角獸, 你/ 妳會把自己看成一匹長了怪異獨角的馬, 還是一匹擁有高貴獨角的聖獸? 在高度發展資本主義社會中, 失去了心和影子是一種退化的進化? 還是進化的退化? 我們是被進化惡意的遺棄了, 還是好意的遺棄了? 我不敢說這問題是不是有標準答案, 但我活得十分驕傲...

我想, 在馬群中的我們所擁有的浪漫, 就是我們解百毒的獨角...因為總學不會失心...而難過時, 我們的浪漫與多愁善感總多多少少的給了我們一些治療...或出路...或結局...

不再去理想國了, 保護我們的高聳圍牆早已崩壞, 我們只剩下彼此和難以遺棄的獨角, 那是否我們更該保護彼此, 照顧彼此, 安慰彼此?

聖獸...聖獸... 我的獸性可以沸騰, 獨角可以染血, 如果保護同類必要的話...

畫中Plato的右手仍指著天空中形而上的理想國, 也許下次潛進海裡時, 我該流些淚, 和海水一樣鹹, 所以不突兀; 而那洋的寬容應該容得下幾滴獨角獸的脆弱...

今夜應該不會太早睡得著, 我會需要一些Whisky, 和Debussy的鋼琴曲.